事实和理由: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王列娅法官利用职权,制造司法漏洞,勾结她人利用这个漏洞进行诈骗,并给与庇护,从中谋取私利。
以下王列娅法官观点都是对她本人在法庭上言论的陈述,为2023年4月24日0302浙民初2087号案件,有庭审录音为证。
本人遇到了彩礼诈骗,对方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要分手,并拒绝返还彩礼,拒绝解释,拒绝交涉。对方还有大量可疑的行为,除了诈骗外无法解释。本人家庭损失超过三十万元。
? 被告在法庭提交的证据有多出在作伪证,被本人揭穿并证明,而法官对此却避而不谈。
? 王法官一口咬定消费类的支出,包括婚礼,酒席,酒水等对方不需要赔偿。而实际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实际上,无论是从习俗,从情理还是从契约的角度,全责的被告都应该予以偿还。
? 王法官在所有证据都对被告不利的情况下一口咬定被告不可能是诈骗。她的所有理由都站不住脚。一是说诈骗都是骗现金黄金什么的财物,而不是消费。就因为正常的法官会判诈骗者赔偿,所以其他彩礼诈骗者骗消费的会得不偿失,法律震慑力使她们更愿意骗取财物。这恰恰证明了本案的被告和法官有勾结。
? 被告故意在婚礼前几天要求本人去和她同居,然后在婚礼的那天闹矛盾,之后不同房,不肢体接触,甚至日常生活都故意错开,只是名义上同居。由于被告的拒绝,本人那段时间只和她发生了两次性行为。之后被告要分手,并表示要验孕。然后中间出现了十几天的插曲,被告再次表示要分手,并且去做了验孕。然后自称真的怀上了。被告中间这十几天不去做验孕完全不合情理,尤其是在分手没有任何触发情况,完全是她深思熟虑的情况下。除非她想要的就是分手流产这个戏码。额外的证据就是,从她自己提供的怀孕时间里,可以看到她第一次要分手的时间是怀孕三十多天,也就是正常女人从月经能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而第二次则是五十多天了,真怀孕了而这段时间不去做孕检完全说不通。结果王法官非但没有把这作为诈骗的证据,而是作为不可能诈骗的证据。她说女人诈骗的话是不可能和你同居为你怀孕的。并且表示这两点在她判决的时候会对被告大为有利。
虽然对彩礼诈骗来说,诈骗罪适用。但是实际执行中,公安机关极少会立案,而是让受害人去法院做民事起诉。本来彩礼诈骗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如果有王列娅法官这样大力支持,更是能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多的损失。这会加剧两性对立,减少结婚率,减少生育率。
综上,王列娅法官在法庭上故意撒谎,本人接受调解是受其欺骗,并非出于自愿。请法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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