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法理上站得住脚。如果确实证据充分的话,绝大部分惩戒委员会、法官,也不敢说对方完全无错。即使是对方的好友,也只敢在裁量权里量刑轻一点。毕竟要是太说不过去,你向他们上级投诉,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裁决被上级推翻。
现在有很多委托人被律师欺负,一方面是不懂法,一方面是害怕人家人脉广。这个完全不用担心,那些徇私枉法的案件之所以被普通人都知道,那正是因为他们“少”!
你想想,如果那些案件多的话,还有新闻价值吗?正是因为他们稀罕,所以媒体才愿意报道!大多数案件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对方是司法部部长的女婿,你也能消耗掉他们的人脉关系,多增加他们暴露的机会。依然是削弱对方。
你不要同时向律协、法院递交投诉书、起诉书。律协可能以法院已经受理了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这个是有规定的。只要诉讼期没过,你就先律协,再司法局,最后法院。
现在法院撤诉,到时候重新起诉完全没问题。
在律协投诉,对普通人来说有一个好处。《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第95条,是有利于投诉人的。
【 在 welfar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准备起诉律师事务所。
: 请问,我向东城区律师协会、东城区法院,都递交了投诉书、起诉书。
: 但是,我估计可能没有啥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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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xnium FROM 220.202.225.*
FROM 220.20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