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北京高院的规定,自书遗嘱的效力,由持有遗嘱的一方来证明。即自书遗嘱有效的举证责任在持有遗嘱一方。
如果您现在是想写一份自书遗嘱,又担心其效力在未来产生争议。那么首先,我会建议你最好不要自书遗嘱,因为自书遗嘱的效力的确很容易产生争议,您可以考虑去做公证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虽然民法典之后不再具备最高效力,但是一般来说其效力是没问题的。
而如果您一定要自书遗嘱的话,为了保证其效力,请一定关注下民法典继承编关于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另外,最好将整个自书遗嘱的制作过程录音录像,写好后,可以在录像中再读一遍遗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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