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不是个人的问题,这影响的是法益。
第二,反过来想想,是不是有可能当事人觉得解救的太晚了,以至于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是不是,有更多的人希望被解救,难道就因为某几个人的病态想法,就让所有人陪她受罪?
第三,这是两个事情。一是,法律制裁这种拐卖人口行为;二是,正常人有选择在哪里生活的自由。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被抢劫的人也觉得抢劫犯是有情可原,或者值得同情的。很多人也同情杀人犯。难道抢劫犯、杀人犯就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如果这样,不如改一下刑法。比如说,一个人被强奸了,如果强奸犯同意娶她,就不用付刑事责任了。尽管有很多愚昧地区,的确是这么操作的。但是,这都是我们鄙视的地方。
这个王局是不是坏不知道,但是,脑袋肯定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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