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算挪,也不算用。
1、钱脱离控制、偏离正轨才能算“挪”,
而孙只按行业惯例、公司惯例把钱放在另一个账户,过程应该是公开,公司应该是了解的,这怎么算脱离控制、偏离正轨?
虽然账户由孙直接控制,那金库里面的搬运工也能直接搬金砖,算是控制了金砖吗?
不算,因为搬运工逃不出去,不敢偷走。
孙也不敢私占这钱,不值得,从他的人生、前途、素质、认知、信用,可以确保这点。
2、他也没“私用”,也没有“私用”的动机,
所有操作都符合“公用”的目的,
甚至是从公用出发唯一可行的途径:
孙不如此操作,公司就经营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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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司乱,是法条乱。
现在的公司仍然是这么干,一堆方便法门,
真要查,个个都是罪犯,那得抓起几个亿的罪犯。
【 在 shawnsea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时公司管理比较乱,发展太快了,估计是惯例,但被柳抓住了,没贪污,也算挪用,孙宏斌当时还是太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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