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法律的出发点就是全民不闹事不反抗,你可以纵观近期十年的案子,别人欺负你都不会有事,但是只要你反抗,你的后果就很严重。
法律提倡的是有事情找官方解决,但是官方通常是没空解决小事的,可是如果你闹大了,官方就会解决你。
而且我们不是判例法,看见别人那样做没事,但是你不能学,你觉得应该是别人责任的时候,很可能把责任判给你,同一个案子,10个裁判会搞出10个判决结果,并且都是合法的,这就是大陆法系的神奇之处。
【 在 smn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今天因为保安不让以没有停车位为由不让进小区 注意 是小区 不是停车场 多次沟通无果 一生气把杆撞了 保安报警 警察说要负刑事责任被拘留 如果不能协调解决的话
: 查了网上案例确实有被刑拘5天的案例
: 就想说 现在的法律到底为什么不看原因 只看结果 因和果不是应该有联系的吗?没有因能有果吗 ?
: 结果那个挑事的保安和不讲理的物业啥事没有 我还得掏好几千
#发自zSMTH@Galaxy S8+
--
FROM 11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