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一起执行。A公司股权转让的对价就是B公司向A公司原股东增发的股份或者股权,相当于现金。当然流程上A公司需要先评估再转让股权,然后办工商变更登记,最后由B公司办理工商登记。这个免税不是真的免税,只是称为纳税递延。也就是这个换股过程不用交税,但是A公司原股东在换股后向他人再次转让股权时,换股时的股权价值需要计入第二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价值税基。
【 在 preda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谢。现在B收购A和B向A增发股份可以并行执行吗?就是这个过程中不希望原股东再掏现金收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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