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原告未到庭按自动撤诉处理还需缴纳诉讼费吗
原告未到庭,被按自动撤诉处理了,但是在开庭之前,法官也一直没有交费,然后按自动撤诉处理了,在撤诉裁定中说明要原告承担一半诉讼费,并开具了缴费通知。这种情况下还需要缴纳诉讼费吗?如果不纳会有什么后果吗?会被加到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执行人名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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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法院会去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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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样啊,可是法院并没有审理这个案件呀,而且按照规定,应该是在立案登记之后就通知缴纳诉讼费的,7天不缴纳,按自动撤诉处理啊。
【 在 jazi 的大作中提到: 】
: 需要,法院会去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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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多了....可以看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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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法官这个缴费通知发的太晚了呀,难道不应该是在开庭之前就发吗?
【 在 ja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想多了....可以看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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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8.28.*
既然裁定书中已经明确了,就要缴纳,裁定书也是生效法律文书啊。实务中很多案件的诉讼费都不在开庭前缴纳,因为案件后续可能调解,也可能判决,收的诉讼费是不同的;而且在离婚继承案件中,还要对案涉财产价值进行法庭调查,到时候会根据调查的数额定诉讼费,因为起诉状中的财产一般写的不全面或者估值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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