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听他弟弟的转述
楼主又转述给水木网友
作为利益相关方,屁股是歪的
避重就轻,只捡对己方有利的来讲
离事实估计已经偏离了四万八千里了。
有种把视频放上来让大伙儿来评判。
【 在 beet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弟弟(以下简称D)在春节期间从外地开车带父亲来北京治病,不小心进入二环,因是外地车辆,被民警拦下进行盘查。
: 1. 应民警要求,先出示了身份证,后打开后备箱查验。
: 2. 车内父亲没带身份证,回忆并上报身份证号码比较慢,受到民警呵斥,D见状着急,说话声音升高,让民警出示警察证,民警说忘带了,表示穿警服已经足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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