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非科班,小白一个,一个官司经历一审二审,最终二审成功改判。判违约金14000,对方还是如往常一样耍赖不付,走到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开始时候法官和对方说好1个月给一半,然后另外一半再过一个月给。当时我就对法官说那人品性我知道肯定不会付的,但是本着先礼原则还是同意了。结果果不其然,还是一分钱没付。 打法官,法官说对方要约当面谈。跨省,但我也去了,他是当地人。今天要谈,一开始对方说早上9点,因为我外省赶不到,所以说下午,后来对方定下午。今天早上出发问能不能换上午,对方也不配合,故意恶心你。从对方态度很嚣张,看估计又要讨价还价,或者赖账不付。
两个问题:1,正常手续中,除了加黑名单还有其他什么措施吗,我需要提交申请吗?
2,法官一开始说不付可以拘留。我知道对方的品性,一拘留肯定吓得会付那种人(他开宝马5)。所以说好啊。结果法官又说疫情原因拘留所不收(安徽),所以又不能,这个到底能不能?
3,还有后续他搬出去之后,我本着站着好人原则把押金也退给他了,结果发现这斯从进来到水费一次没交过,结果水费还欠2700多了。这个怎么搞?
希望各位朋友能够给小白点思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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