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高中生掰手腕,一方手臂受伤,另外一方需要赔偿吗
A方没道理,除非有明确证据可以证明D故意伤害A。
根据常识,掰手腕是安全的活动,受伤是极小概率事件,是难以预料的,
D没有任何过错,D已经尽到了审慎义务,所以D无责。
之所以发生伤害,还跟A的体质特殊性有关:
A的手腕脆弱,或A好胜心切用力过猛超过自己承受极限,
A主动邀请D掰手腕,如果说A无完全责任能力,那么A的监护人应该负责。
A的监护人更应该了解自己的孩子--A,却没有禁止他参与这种运动,凭什么要求D方预料到这种风险?
A方监护人的这种不作为,可视为风险自担。
如果判D方担责:
将破坏公序良俗,打破长久以来的习惯认知,让孩子不敢参与任何活动,
尤其是,彻底破坏人际关系,让耍赖、讹钱成为风潮。
这样的判决将比南京彭宇案判决更加恶臭扑鼻。
【 在 pTq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中二年级男生,A同学跟BC两同学掰手腕获盛,挑战D同学,D同学较胖,开始不想参与,无奈A同学再三邀请。
: A没有掰过D,导致手腕胳膊受伤。
: A家属要求D家属赔偿。请问有道理吗?BC同学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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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9.*
那是他们水平差次不齐,有各种影响判决的个人因素,并非事情没法判断。
就像南京彭宇案,事情是明确的,但判决是错误的。
现实中,1+1=2的事,法官都可能给你等于3的。
这种事情,怎么讨论?
讨论只能按照常识、法条、逻辑讨论。
【 在 pTq 的大作中提到: 】
: 咨询过学法律的大学生,说是这种事情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断,没有统一可以依据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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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pppo1212 FROM 59.109.217.*
FROM 59.109.217.*
过程肯定是有的,问题是对不对。
1+1应该等于几,在我这个语境中是有明确的答案的,这里不是探索冷门知识的地方。
【 在 accd 的大作中提到: 】
: 1+1可能等于3。但是解题得给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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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