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离婚申请,只要有证据证明非自愿性行为,随时可以告强奸。比如录好音,冰冷地说,我不要,哪怕做了极尽挑逗的动作,只要对方没有证据,依然可以告强奸。离婚申请只是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证明非自愿的间接证据。如果有心,比离婚申请成本低的证据多了去了。原文说的一句是对的,结婚证不是强奸许可证。
法律只承认婚姻的经济关系,不承认婚姻的性约束关系。比如婚外性行为不犯法,离婚时不构成财产分割改变的条件。但是婚内和他人同居,离婚时构成成财产分割改变的条件。因为同居是共同生活,要花钱,相当于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婚姻法管。而婚外性行为用的是自己的器官,婚姻法不管。
【 在 T0OL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不是说,如果女的豁出去,提交了离婚申请后,再假意和男的和好,与之xxoo,保留好(体液等)证据,就可以很容易把人送进去,并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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