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还是涨了不少,可以解除合同判一定的赔偿。当然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也行,但是判赔偿估计没有,只能协商。
【 在 stanlylius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年初买了一个二手房,一楼,老旧小区。最近才知道,这个单元要装电梯! 而且业委会都投票通过了,地点在上海。 而且上家在去年就签了同意。然后买房的时候未告知这一重大信息。最近我们问他他还不承认,直到拿出他去年牵的同意书他才认。
: 我们想咨询,这种情况可以终止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吗?现在还没过户,首付已经付出去了。如果一定要继续买卖合同,可否诉求价格给予补偿。如何处理才能尽可能减少我们的损失。谢谢!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
FROM 120.24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