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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mthday3230 (温和而意志坚定,理性而有使命感的人),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最高法院应该就错换人生案中当事人的法律关系进行司法解释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Apr 26 10:17:48 2021), 站内
姚策和许妈姚爸、郭威和杜妈郭爸,姚策和杜妈郭爸、郭威和许妈姚爸,这几对组合在法律上究竟是什么关系。尤其是前两者,算是亲子关系还是养子关系?这个认识的差别是网友之间立场对立的基础。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的规定,“【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那么现在当事人各方并未提起相关诉讼,是否能否认既有的亲子关系或者确认新的亲子关系?姚策既然已经去世,法院是否还支持许敏起诉姚策要求取消亲子关系?
同理,如果许妈姚爸和杜妈郭爸均未立遗嘱,也未就亲子关系进行诉讼,那么他们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许妈姚爸的财产应该由谁继承?杜妈郭爸的财产又该由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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