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离婚咨询问题分享
1、父母在我婚后全款给我买房,民法典后还是属于我个人财产么——注意注意!!民法典对之前司法解释做了变更,民法典后不再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但是法无溯及力,所以民法典之前买的房子,还是属于子女个人;之后的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
2、婚前我和女方一起买房,我出钱,登记在她名下,房子归谁——这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老公给小三200万买房,登记在小三名下,增值很多,我能要回房子么——不能吖,小三不能给你白担名呀,你个人只能要回那200万的一半呀
4、我出钱用朋友名字买房,还能要回房子么——如果有房产代持协议还有可能,没有的话,只能要回钱。
5、我起诉后又跟对方协议好了,还能协议离婚么——民政局系统和法院系统不联网,只要民政局问你的时候你说没有起诉就可以。要是已经说了起诉了呢?那...那就换个窗口换个人办理呀
6、离婚冷静期有什么影响——是这样,如果一个月内对方撤销,就离不了了;如果对方在第二个月没有去领,相当于又被动撤销了,也离不了。
7、要注意,在北京,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五五分,要考虑出资贡献、结婚长短、有无子女等。
8、如果想尽快离婚,可以先起诉,然后协商,协议成功后撤诉,不成功继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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