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个不是强奸吧
这里面 “干几发就放了她”,这个主意是你提的啊,你有事!
如果是她主动提的,估计没事,
【 在 wahahahz 的大作中提到: 】
: 比如说,有个女骗子冒充自来水公司人员来我家。说是自来水公司要强制安装净水器。被我戳穿说,自来水公司不会搞这种强迫交易,她就是骗子。她见被戳穿,想逃,被我一把抓住,要扭送派出所。她求我放了她。我看她长得还不错,告诉说她要肯陪我干几发,就放了她。她答应了,陪我干了几发。之后,我就放了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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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9.*
你带个套吧, 戴套就不算了,随便来几发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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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37.22.*
绝对不算
一个法律上理性的正常人可以拒绝,可以举报,可以曝光,可以辞职
唯独被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更扯不上强奸敲诈勒索了
【 在 peterg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如果说了,不陪就给穿小鞋、开除,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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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76.*
看女方是否有女上位的姿势,如果有,那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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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8.32.*
告你强奸就是强奸
【 在 wahahahz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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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有个女骗子冒充自来水公司人员来我家。说是自来水公司要强制安装净水器。被我戳穿说,自来水公司不会搞这种强迫交易,她就是骗子。她见被戳穿,想逃,被我一把抓住,要扭送派出所。她求我放了她。我看她长得还不错,告诉说她要肯陪我干几发,就放了她。她答应了,陪我干了几发。之后,我就放了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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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没明白啥叫“法律上理性的正常人”
按你这么说,某官员和你说不给RMB就不给你批文,你也可以拒绝、举报、曝光甚至干脆不要审批了,和“受贿”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哦
【 在 liangcao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绝对不算
: 一个法律上理性的正常人可以拒绝,可以举报,可以曝光,可以辞职
: 唯独被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更扯不上强奸敲诈勒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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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0.195.*
这就算啊 妥妥地通过威胁手段与对方发生性行为
【 在 mj372925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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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不算,这女的不算是被强迫吧,她也是为了自保答应了,属于两厢情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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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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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87.139.*
诱惑跟强迫
跟女的说,50一次,女的同意了算嫖娼
跟女的说,不做不给50,女的同意了算强奸
【 在 petergao (Pe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说:如果陪我睡,我就给你升职加薪(但并没有说不陪并没有什么不利后果)。还值得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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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131.204.*
戴套就不是
【 在 wahahahz 的大作中提到: 】
: 比如说,有个女骗子冒充自来水公司人员来我家。说是自来水公司要强制安装净水器。被我戳穿说,自来水公司不会搞这种强迫交易,她就是骗子。她见被戳穿,想逃,被我一把抓住,要扭送派出所。她求我放了她。我看她长得还不错,告诉说她要肯陪我干几发,就放了她。她答应了,陪我干了几发。之后,我就放了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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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PCT-A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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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0.127.*
哪里“强”了?
【 在 xahu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不是吗??
: 【 在 wahahahz 的大作中提到: 】
: : 照这么说,我是老板,跟一个女员工说,你不陪我睡,我就开除你。现在就业环境差,找工作难,女员工为了保住工作,就陪睡了,这岂不也是强奸了?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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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