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从事私人换汇业务,原告经同事介绍添加被告微信 经过前期跟被告沟通 委托配偶于2020年12月21日经由中国银行北京XX支行app向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深圳XX 支行转账人民币99450.21元(换汇15000美元)
2020年12月21日被告声称需要等待1天
2020年12月22日 被告声称转账后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 钱款无法提出 且无法提供被冻结证明
2020年12月27日原告报警北京市xx派出所 警方做询问笔录 不以诈骗罪立案 警方和被告人沟通 要求其与原告沟通还款事宜 被告表示会跟原告沟通
2020年12月29日被告与原告微信沟通协议从2021年2月1日起每月1日起每个月至少还款5000人民币
2021年2月1日原告与被告人沟通还款 被告人以最近资金紧张为由拖延 最终未还款 表示在2021年3月1日前再想想办法
2021年3月1日与其微信联系 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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