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部分是:我是社会习惯中养成的情绪化争执,投射到了论坛上的交流。
感觉挺难改的。
下面的两个问题是:逻辑谬误。
分类:
标准归类:人身攻击 + 转移举证 + 不相干谬误(偷换论题 / 稻草人)
可以问问豆包其他例子。
我国教授逻辑会被举报,参考:孙三盘。
【 在 nighthaw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帖说的大环境,可能东亚是这样吧
: 论坛上可能更多和个人的成长环境、性格有关
: 看现在各大版,争论的人很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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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