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重疾保险里的坑
重疾险,大病规定条款里,今天看了一条,共享一下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一)骨髓穿刺检查或骨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二)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X10/L: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X10/L
满足三条里的一条就应该算重度了
估计没人能同时满足下面那三项条件,能撑到同时满足的话,人估计都没了
如果是要求同时满足,那真是有故意骗人的嫌疑了
其他大病描述里,类似的坑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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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ushLinux FROM 125.35.5.*
FROM 125.35.5.*
(二)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X10/L: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X10/L
我发的是某重疾险里条款的原文,那您能正面回答我一下,上面那三项里面,如果只有一项或两项符合,满足保险的重疾标准不?
【 在 lbkgy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障是28种监管统一定义的重大疾病之一。
: 这个定义是耗时好几年,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两大协会无数的各个科室医生专家,反复调研推敲又经过征求意见稿最后才确定下来发布,并于21年1月31日后正式实施的。
: 一个疾病什么情况下才符合足够严重,才对人的工作生活家庭有重大影响,你的意思是他们都是傻子,都不如普通人懂,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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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ushLinux FROM 123.103.9.*
FROM 123.103.9.*
嗯,那就行,谢谢解释,我还一直担心我对这个条款的文字表述有误解,经您专业人士这一解释,我心里就确定了。
也就是按照您的解释,再障患者一系或者两系降低到上述数字以下,是不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重大疾病的标准的。这点我没有疑问了。
另外还有一点疑问想请教下,您刚才不是说28种重大疾病的定义是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无数专家确定的,那我理解这是个固定的行业标准。可为啥又会说每家保险公司病种的设置和定义都不一样呢?那按照您的意思,三项都满足的再障才算重疾这个说法 是行业标准还是我看的这家保险公司自己定义的呢?
【 在 lbkgy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有一项或两项确实不符合重大疾病标准,条款不是写了很清晰重型再障是要三系同时降低才叫重疾吗?
: 只有一系或者两系降低不一定属于再障范畴,有的可能会诊断白血病。三系同时降低,但是没到这么严重,有的在轻症条款里面是有涵盖的,这就每家公司的病种设置和定义都不一样了,那得具体看每家不同的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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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03.9.*
好的,谢谢回复,回答的非常专业,对这个条款,我没有什么疑问了。
再障只是我举的例子之一,以此为例,那就是按照所谓的监管还是什么统一的标准,所有保险公司对三系都降低到上述数字以下的再障才属于重疾。而且个是行业标准,还不是哪个保险公司的个人行为。
那就留这个帖子在这里,希望更多的人看到吧,有疑问且想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去找个临床的血液科医生咨询下,看有多少再障患者能活到三系都降到这些个数以下,然后才可以拿到这个赔偿的。
估计其他条款类似的情况也不少
【 在 lbkg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先回答您最后,三系都降低才满足重型再障的这个说法是行业标准。
: 重疾病种分必保病种(6个),可选病种(22个)和自定义病种。只有前28种重大疾病(6+22)和3种轻症是由监管统一定义的,条款完全一致,各家合同都一样,一个字都不能修改。所以重型再障就是22种可选病种中的其中之一,就要用监管规定的统一定义。
: 剩余的自定义病种,保多少种病、具体保什么疾病、疾病的定义标准,都是由各家公司自己选择和写定义的,就各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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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