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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年金险属于国家接盘的寿险吗?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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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ker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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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1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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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niaofeiyuy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自zSMTH@NTN-AN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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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12.*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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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ker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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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 17: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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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niaofeiyuyu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回答好像也回避了年金险是不是属于人寿险?
其实这个截图就已经回答了,银保监的回复不是答非所问。
我再来个详细版本的: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在保险法里,年金险并未单独独立,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列。
01《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原保监会2011年下发,2015年修订了一个制度,名为《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其中第七条如下: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在这个制度里,年金保险被独立在人寿保险之外。
02《人寿保险精算规定》原保监会1999年下发了一个通知,内涵5个文件,其中之一为《人寿保险精算规定》。
在其中有如下一段: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 一、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分为年金保险(包括定期年金、终身年金)和非年金保险(包括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两全保险)。在这一制度中,年金险被定义为人寿保险的一种。
0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险法》属于国家法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法律规定与行政法规规定内容相冲突时,法律效率更高。
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条,该法规制定目的为“为了加强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在该法规制定目的内不与保险法产生冲突,年金保险独立于人寿保险外的人身保险分类方式在该法规管理范围内有效。
那么就保险法关于人寿保险合同在保险公司破产时的相关规定来说,不应引用《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更应参照《人寿保险精算规定》等文件中“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分为年金保险(包括定期年金、终身年金)和非年金保险(包括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两全保险)。”的说法,将年金保险纳入人寿保险范围处理。
没有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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