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续租和购买是不是法律规定?
还是房东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没约定,你说这条法律是不是就不存在?
我一直跟你讨论的优先续租和购买的法律规定,你突然要降低成合同约定,而且大街上的乞丐乞讨根本就没有法律规定。是你误以为这些都是法律规定,自己搞混淆了拔高了跟我扯。
我贴的就是法律解释,你现在跟我扯别的。
【 在 JoseM 的大作中提到: 】
: 1. 你前面说了半天“权利一定会对应义务”,你限定是约定还是法律规定了吗?没有吧,现在有Bug了又开始给前面加定语了?
: 2. 即使按照你说的,法律也没规定租户有允许带看房的义务呀?你不能自己拍脑袋立法呀。你觉得得有带看房义务,有人觉得有代缴物业费的业务,有人觉得有帮忙擦窗户玻璃的义务,你觉得像话吗?法律的事情可以靠各位自行脑补?
: 上了法院法官问你“要求租户配合带看房”有什么法律依据,你怎么回答?搬出你那套“权利必然对应义务”来回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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