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定一点吧
其实租高价出去了至少应该说一下这个要求不高
但人与人做人的原则是不一致的
不必生气了
【 在 shuixiliu (水西流)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好了房子不交定金,如果我是房东,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还在选择别的房子,我这个你
还不一定要呢??从双方角度考虑下,个人觉得这个貌似没啥可埋怨的.你如果真看好了,那
就直接定下来呗.等于这个事情,是双方都没有往前实质性的推进,然后中间来了一个给钱
更多的,人家就直接签约了.这样子,貌似不违反契约精神吧??通知与否只是道义上的事情
,人好的话,可以告知一下,不告知,应该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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