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没有确定入住日期,第二次看房一星期后LZ还在问东西配齐没有,说明LZ当时是提
了一堆要求,而且必须要满足才会入住的
因此LZ文中提的大家口头约定好了也是有很大水分的,房东不一定就明确说了这个房子就
不租给别人,只租给LZ,这并不符合常理,没有哪一个房东会在入住时间不确定的情况下
,而且房客又提了一堆要求暂时还没满足的情况下就确定租约,也许只是LZ自己这么理解
了,因为口头的话语因为当时情景、心情理解上是很容易有很大差异的,这也是强调文字
约定或者定金必要性的原因。
【 在 dodo (多多)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lz看房时明确说定了入住日期,那么就算一个星期不联系,也没什么不对。房东如
果担心空置浪费,完全可以说希望早入住,否则租给别人。既然承诺定下来,就代表接受
lz的入住日期,而不是想着lz可能会放弃
: 这个社会真就是这么缺乏诚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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