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房东执意要卖房协商不成房东直接掐断水电,租户连夜住宾馆
你说的很有道理,也是我当初理解的,但是证明是错误的(严重吐槽下我国司法,实在是操蛋,故意不按照法律原文执行,而是按照法院解析执行)。而且尤其有病的是,在房产买卖和租赁上,合同双方地位事实是不对等的,卖方和出租方不可单方解约,买方和承租方则事实可以。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把选择权交给守约方,就等于事实上剥夺了违约方单方面解约的可能性。这样对合同当事双方都是不利的,因为在签订合同时,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守约方还是违约方,谁也不能保证在长达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自己会不会遇到难事以至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 允许变更,允许有事的情况下解约是更符合生活实际的,对大家都好,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应该认为是不讲诚信。违约了,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才是不讲诚信。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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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换成啥了?
【 在 ze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友情提示:合同法已经废纸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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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赔钱是必须的,但人家就不搬走,类似本贴lz,房东也没办法。
【 在 hoog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真的打官司了?
: 多赔他一个月房租,扔地上,让他快滚。
: 哥当初就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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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解约条款不能作数?而非要法官来参合?这是侵犯人权。我指的是合同明确约定了单方可以违约以及违约需要支付的代价的情况,而非官方模版中故意含糊的表述。如果法院能保证尊重合同的话,其实后续大家都了解官方模板的潜规则之后,完全可以在合同中增加约定规避掉这个不允许单方违约的潜规则。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也不能保证你们合同的“违约责任”就是所有的违约责任,并不代表守约方只能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里列出的责任。不是你们用了住建委的合同范本,违约方就可以罔顾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为违约金就是自己责任的上限。
: 再说任何合同都是,对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形成纠纷时,由法院裁决。法律的效力高于你们自己的解读。
: 可惜法盲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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