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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jian (zf走狗), 信区: RealEstate
标 题: 关于代理房,今天跟我爱我家打交道,长了见识,跟大家分享一下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Mar 18 16:22:41 2012), 站内
我租了我爱我家代理的一处房子,租约3月底到期,房主说代理合同也在2月底到期了,我们在租约初期缴纳了中介费,之后也按期交纳了房租,后来房主主动找我,希望在代理合同到期后,直接和我们签约,但中介店长说,我无权这样做,需要再缴一次中介费,我就打电话问了我爱我家的投诉电话,回复如下
1)房主跟我爱我家签署的代理合同,都会写明,合约结束后的1年内,注意是结束后,不得和我爱我家提供的租户自行签约,否则都要再次支付中介费。
2)代理合同2月底到期,我爱我家和租户签署到3月份的租房合同也是合法的,因为和房主签署的代理合同,可以由我爱我家单方面延长4个月。
总之,房主和我我爱我家签署代理合同之后,在合同期结束后,仍旧有一年时间不能自由签约租户。
即使这个租户缴纳过一次中介费了。
其次,房主和我爱我家签署代理合同之后,代理期不是该结束就能结束的,我爱我家可以延续4个月。
不知道其他中介的代理合同有没有这么霸道,我还是头一次租代理房,原来还有这么多门道。
建议有房的房主们不要轻易签署代理协议,我自己以后也绝对不会再租代理房了。
想想后怕,自己作为房主正在出租的房子,之前差一点儿就签给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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