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金陵晚报》登载了原徐州师范学院院长邱鸣皋教授所撰一文《地理错误
是“鲁潜墓志”作伪的铁证》(以下简称《铁证》),认为“鲁潜墓志”中出现了
地理错误,由此即可将其证伪。该文中述及并引用了我发表在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
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的《〈鲁潜墓志〉的历史解读——兼驳伪造论》(以下简称《
解读》)部分文字,并概之为“无根之言”,因此不得不回此文字,以与邱鸣皋教
授就感兴趣的话题进一步商榷。
《解读》一文,是我在去年9月首先发表在复旦大学日月光华BBS历史版论谈上的两
篇小文字,后稍作修改后首发在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上面。文中主题正
如题语所述,主要是对鲁潜的相关史实作一定的分析,因此未对相关内容做严格考
证。关于“渤海赵安”是否能够如邱教授所述般地证伪,我想在下面展开作一个较
全面地论述,以供方家指正,并与邱教授进行商榷。
《铁证》一文的核心观点概括言之,有两个方面,可总结为:
一、当时渤海郡无赵安县。
二、赵安县为中丘县之更名,而中丘县无隶属渤海郡之可能。
就上两个论点,如第一点可指实,则“鲁潜墓志”出现“渤海赵安”,当可证伪。
第一点若无法证实,则若第二点成立,则由于两“赵安”共存之可能性较小,故亦
使“鲁潜墓志”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而我在下面的论述中,将分两个中心观点进行论述。
甲、赵安县为中丘县之更名一说,记载并不可靠
《铁证》一文中为了说明赵安县为中丘县之改名,举出的主要文献依据是清代洪亮
吉所著的《十六国疆域志》,清代毕沅所著的《晋书地理志新补正》。
据邱教授所引,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将赵安县列为后赵时中丘郡下的一个县,
并认为中丘郡领赵安县的事实,直到前秦依然如此。前秦这一段邱教授虽未明言出
处,以我对《十六国疆域志》的体例的理解,当出自同一书。
邱教授又指出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也提到中丘郡在石虎时改为赵安县。
但邱教授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洪亮吉也好,毕沅也好,两个人都是清代的人
,相距十六国当时已有上千年的差距。洪毕两人针对这一件事的说法,并不是因为
这件事是一个“历史的真实”,而只是他们在别的文献中看到有了这样的记载,因
此忠实地将这一说法写在自己的著作中。洪也好,毕也好,他们并不能够见到比我
们现在能够见到的更多的原始材料。
洪亮吉的依据是:“《太平寰宇记》称《十六国春秋》石虎改为赵安县。”
毕沅的依据是:“《元和郡县志》晋于此立中丘郡,《十六国春秋》石季龙改为赵
安县。”
可见,洪毕二人对于这件事的说法,完全出自对前代文献的引用。如果洪毕引用的
前代文献记载为真,则洪毕所言自然为真;若前代文献记载有误,则洪毕亦不必负
其责任。因此邱教授不引这些前代文献,而引洪毕的著作,属于一种本末倒置。因
此,中丘县“石虎(季龙)改为赵安县”的记载,实际上只有一个唯一的出处,就
是《十六国春秋》。《太平寰宇记》先引用了《十六国春秋》的这一说法,洪亮吉
进一步引用了《太平寰宇记》。而毕沅似乎是直接引用自《十六国春秋》,但实际
上,《十六国春秋》这本书在宋朝时就已经佚失了,毕沅所见到的只能是辑佚本,
而非原书。辑佚本的内容,也只是从其它转引文献中采辑出来的。
类似的,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北直六》顺德府内丘县,亦有相似记载,“汉
置中丘县,属常山郡。后汉属赵国。晋因之。石赵尝置中丘郡于此。又改置赵安县
。后魏复曰中丘。太和中,属南巨鹿郡。孝昌中,属南赵郡。隋改曰内丘,属邢州
。唐初,改属赵州。贞观初,复属邢州。”,不过限于体例,顾祖禹没有直接给出
它的资料的依据,实际上与洪、毕二人相同,但说法又有不同。毕沅称“晋于此立
中丘郡”,顾祖禹则称“石赵尝置中丘郡于此。”
实际上,若要更可信一点,不如直接找引用了《十六国春秋》的《太平寰宇记》或
《元和郡县志》,《太》一书编于北宋前期,《元》一书编于唐朝中叶,两书的作
者都可能有机会见到原本的《十六国春秋》,而且这两本书至今尚存,可靠性也远
远大于毕沅和洪亮吉所著。
因此,中丘县曾改名为赵安县这一说法,实际上只有一个出处,那就是已经看不到
原书了的《十六国春秋》。而其它的相关记载,无不是直接或间接引自这一点,并
不能够对增强这一记载的可靠性起到一点作用。
事实上,有更多的文献资料不支持中丘曾更名为赵安这一说法。
首先是,作为正史的《魏书》。在《魏书·地形志第五》殷州南赵郡下称:
“中丘,前汉属常山,后汉、晋属赵国,晋乱,罢。太和二十一年复。”对于中丘
县明确记载其为“晋乱,罢”,直到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才“复”。如果
中丘曾改名赵安,并延续到前秦,那恐怕不是一个“罢”字就能够包含的吧。对于
曾经改名说,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首先,中丘更名赵安,《魏书》不支持;
其次,赵安改回中丘,与《魏书》记载矛盾,“复”明确指此前无建置。
《十六国春秋》的作者是崔鸿,时代上比《魏书》作者魏收稍前,也就是说,魏收
完全可以看到崔鸿的书,但《魏书》确没有采信,这说明了什么呢?事实上《十六
国春秋》所纪事情错误多端,且多附会之言。《魏书·崔光传附崔鸿》就对《十六
国春秋》有一个评语:
“(崔)鸿经综既广,多有违谬:至如太祖天兴二年,姚兴改号,鸿以为改在元年
;太宗永兴二年,慕容超擒于广固,鸿又以为事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败于长安
,而泓亦以为灭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因此,在中丘更名赵安之事上,采信《十六国春秋》,不如采信《魏书》。
《通典·州郡八》钜鹿郡邢州:“内丘,汉曰中丘,隋以国讳改之。”亦不言曾改
名赵安。
《括地志》、《隋书·地理志》亦均未见有此说。
关于中丘县的建置,实际上通过对于文献的考索,是比较清楚的,详述如下。
西汉置中丘县,属恒山郡,后恒山郡避文帝讳更名为常山郡。(《汉书·地理志八
上》)
新莽时,更名为直聚县。(同上)
东汉时,复名中丘县,属赵国。(《后汉书·郡国志二》)
三国魏时,仍旧名,随着赵国的废置,或属赵国,或属赵郡,直到西晋时,属赵国
。(《晋书·地理志上》冀州赵国)
晋元康元年至三年(公元291-293年)之间,立中丘国,中丘县改属。(据《晋书
·宗室列传第七》太原王司马弘“元康中为散骑常侍,后徙封中丘王,三年薨。”
,另据《晋书·石勒载记下第四》“张宾字孟孙,赵郡中丘人也。……为中丘王帐
下都督。”可知中丘置郡(国)确实在晋,而非石赵所置,《读史方舆纪要》误。
)
永嘉二年(公元308年),中丘国仍存。(据《晋书·石勒载记上第四》“及元海
僭号,遣使授勒持节平东大将军,校尉都督王如故,……,攻乞活赦亭、田禋于中
丘,皆杀之。”)此时,地入于汉(前赵)。
太兴二年(公元319年),已无中丘郡(国)之建置,中丘县当还属赵国。(据《
晋书·石勒载记上第四》“以河内、魏、汲、顿丘、平原、清河、钜鹿、常山、中
山、长乐、乐平十一郡,并前赵国、广平、阳平、章武、渤海、河间、上党、定襄
、范阳、渔阳、武邑、燕国、乐陵十三郡,合二十四郡、户二十九万为赵国”,可
见当时中丘郡已不存,据《魏书》)
永昌元年(公元322年),仍可见中丘县的痕迹。(据《封氏见闻记·卷八》“邢
州内丘县西,古中丘城寺有碑,后赵石勒光初五年所立也,碑云:‘……’”,唯
封演此处误将光初年号属石勒,实际上光初年号是刘曜的年号,可见中丘此时又属
于前赵境内,县当在此后罢。)
此后,史书再无中丘郡县之踪迹,亦不见有人任中丘郡守等官,可见,洪亮吉仅凭
《十六国春秋》一句话,就将中丘郡及赵安县放在后赵乃至前秦,没有任何的依据
。
关于中丘县在北魏时复置,除《魏书》外,亦有文献支持,而非自“赵安县”改回
原名。
《资治通鉴·梁大通三年》胡三省所注:“魏太和之十一年,分赵郡之平乡、柏人
、中丘,钜鹿之南蛮(当为栾之误)、钜鹿、广阿为南钜鹿郡,后改为南赵郡,属
殷州。”按,此处胡三省注有误,置郡之时,仅有平乡、柏人、钜鹿三县。太和十
三年复置广阿县,太和二十一年复置南栾、中丘二县。六县之中有三个县是后来复
置的,可见十六国期间这一地区人口损失之重。中丘若有更名赵安之事,不容此处
不提及。
后来中丘县一度又改属新置的易阳郡。(据《北齐书·列传第十四·李元宗附李愍
》:“分广平(之)易阳、襄国,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以愍为太守。”)
易阳郡废,中丘复归南赵郡。
以上就是隋以前中丘县的沿革情况,脉络清楚,史载不绝。
结论:《十六国春秋》所记中丘县“改为赵安县”,并不那么可靠,远非铁证。
乙、渤海郡不必无赵安县,若《鲁潜墓志》为确为真,反成实证
前述文字,论述了赵安县与中丘县之间的关系,并不如邱鸣皋教授所说的那么清楚
,但并不是全面否认“赵安”这一地名的存在。“石虎改为赵安县”,这七个字我
们相信,确系出自《十六国春秋》原文,只是原书久佚,引文之上下文又全不得见
,故而不能实指其地,但“赵安县”则非出虚妄,于文有据。
渤海郡,据《晋书·地理志》载西晋泰始时,所辖为十县:南皮、东光、浮阳、饶
安、高城、重合、东安陵、蓨、广川、阜城。
到了《魏书》,渤(勃)海郡领县只剩下了:南皮、东光、脩(即蓨),安陵(当
即原东安陵)。余下的六县,均可考,即:
广川,魏时已改属长乐郡。
浮阳,魏时分属浮阳郡。
饶安,魏时分属浮阳郡。
高城,魏时分属浮阳郡。
重合,魏时已改属安德郡。
阜城,魏时已改属武邑郡。
在此间,一度隶属于渤(勃)海郡的还有以下这些县:
平原,原属平原郡。
安德,原属平原郡。
鬲,原属平原郡。
平昌,原西平昌,原属平原郡。
般,原属平原郡。
以上五县,晋时均属原平原郡。平原郡剩余四县为高唐(改属南清河郡),茌平(
改属东平原郡),博平(改属东魏郡),聊城(改属东魏郡)
从这些材料可以看出,勃海郡在晋泰始之后疆域发生过很多变化,最多的时候,大
半个平原郡都归属于它,后来亦割出数县改置新郡,因此,以一成不变的眼光来看
《晋书·地理志》的记载,以为渤海郡的辖境一成不变,是僵化的思维方式。
以平原郡为例,《晋书》并未记载该郡被废,而《魏书》中占据平原郡主要故地的
安德郡是新置的,因此原平原郡是曾经被废了的,尤其是平原郡的治所平原县,曾
隶属于勃海郡的事实,说明了平原郡曾经被并入了勃海郡。因此,《鲁潜墓志》中
“勃海赵安”的记载,如不能指出其它造假的事实的话,确实可以说是珍贵地保留
了一段历史,勃海郡曾经有辖县赵安县。根据《十六国春秋》的记载,则此县当非
新置,而为某县更名所来,至于确指其实地,则有赖于对于文献的进一步考索,有
待于新的地下文字材料的出现。
结论:《十六国春秋》“石虎改为赵安县”并非虚文,属勃海郡之赵安县实地仍难
以确指,《鲁潜墓志》保留了珍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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