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事后(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定功封赏的时候,提到之前的年份时的改称而已
只要记载建文元年至建文四年六月之间事时,使用建文纪年、没有使用洪武纪年,那么
就能得出结论:没有废除建文年号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以实录考之,洪武三十五年十月丁卯,定北平守城功赏,已有洪武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之文。徐真本传,书三十二年,升都指挥佥事守山东。宋旺本传,书三十二年调守彰德。皆建文元年事也。”
: 潘柽章:《国史考异》卷四第15条
: 太宗实录就这几页么?丢人现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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