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冯道遵循了“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吧?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FamilyLife 讨论区 】
发信人: un0 (un0),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冯道遵循了“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吧?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Feb 6 13:40:38 2026), 站内
冯道遵循了“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吧?
--
FROM 223.72.60.*
感觉不少天朝政治家远不如冯道,只知忠于黄上,不管群众s活
【 在 un0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FamilyLife 讨论区 】
: 发信人: un0 (un0), 信区: FamilyLife
: 标 题: 冯道遵循了“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吧?
: ...................
--
FROM 117.129.35.*
子路曰:“桓公s公子纠,召忽s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
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s公子纠,不能s,又相之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
,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
沟渎而莫之知也。”
管仲跟冯道差不多,孔子欣赏管仲应该也欣赏冯道
【 在 un0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不少天朝政治家远不如冯道,只知忠于黄上,不管群众s活
--
修改:un0 FROM 117.129.35.*
FROM 117.129.35.*
旧五代史 后周·列传六
享年七十有三。世宗闻之,辍视朝三日,册赠尚书令,追封瀛王,谥曰 文懿。
道历任四朝,三入中书,在相位二十余年,以持重镇俗为己任,未尝以片简扰 于诸侯,平生甚廉俭。逮至末年,闺庭之内,稍徇奢靡。
史臣曰:道之履行,郁有古人之风;道之宇量,深得大臣之礼。然而事四朝, 相六帝,可得为忠乎!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所以饰终之典,不 得谥为文贞、文忠者,盖谓此也。
新五代史
葬毕而 道卒,年七十三,谥曰文懿,追封瀛王。道既卒,时人皆共称叹,以谓与孔子同寿, 其喜为之称誉盖如此。道有子吉。
《册府元龟》
“道历仕四朝,三入中书,在相位二十馀年,以持重镇俗为己任。性廉俭,不受四方之赂,未尝以片简扰诸侯。私门之内,无累茵,无重味,不畜姬仆,不听丝竹。有寒素之士求见者,必引于中堂,语及平生,其待遇也,心无适莫。故虽朝代迁置,人无间言,屹若巨山,不可转也。议者以为厚德稽古,宏才伟量,盖汉胡广、晋谢安之徒与!”
一般评价
1 有才干
2 爱民
3 忠于事
冯道《天道》:“穷达皆由命,何劳发叹声?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请君观此理,天道甚分明。”
【 在 un0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FamilyLife 讨论区 】
: 发信人: un0 (un0), 信区: FamilyLife
: 标 题: 冯道遵循了“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吧?
: ...................
--
FROM 117.129.35.*
宋朝评价冯道,对政治人物在政治上不置一词,而是从这个角度‘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
妇女是否可以改嫁,姑且不论,至少这个言论还不至于引起愤慨
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为了批判冯道,同样对政治人物在政治上不置一词,而是继续‘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
欧阳修在新五代史里写了一个把自己感动的五体投地的段子,一位妇女被人拉了胳膊,这位妇女自认因此失去贞节,就用斧子把自己胳膊砍掉了!欧阳修无比崇拜!
欧阳修所写充分暴露其反人类思想
这样一群无视百姓疾苦的人有什么资格评论冯道?
PS
提醒一下,宋朝是开启天朝妇女裹脚的伟大朝代
【 在 un0 的大作中提到: 】
: 旧五代史 后周·列传六
: 享年七十有三。世宗闻之,辍视朝三日,册赠尚书令,追封瀛王,谥曰 文懿。
: 道历任四朝,三入中书,在相位二十余年,以持重镇俗为己任,未尝以片简扰 于诸侯,平生甚廉俭。逮至末年,闺庭之内,稍徇奢靡。
: ...................
--
修改:un0 FROM 117.129.35.*
FROM 117.129.35.*
批判冯道跟推崇假大空宇宙战神诸葛亮关羽是同一类人 -- 不学无术沉醉于地摊小黄文
【 在 un0 的大作中提到: 】
: 宋朝评价冯道,对政治人物在政治上不置一词,而是从这个角度‘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
: 妇女是否可以改嫁,姑且不论,至少这个言论还不至于引起愤慨
: 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为了批判冯道,同样对政治人物在政治上不置一词,而是继续‘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
: ...................
--
FROM 117.129.35.*
清朝禁止缠足
清朝最早的缠足禁令,始见于清太宗崇德元年(1636),规定“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严禁汉人女子梳头、缠脚;崇德三年(1638),后金官方进一步约束女子缠足,甚至将视为叛国行为,“是身在大清国而心仍在他国也”,“若裹足,则砍足杀之”。
顺治元年(1644),孝庄太后谕: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1645),“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顺治十七年(1660),规定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康熙三年(1664),朝廷重申前禁,“康熙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若有违法裹足,其女之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家长不行稽查,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都、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
【 在 un0 的大作中提到: 】
: 宋朝评价冯道,对政治人物在政治上不置一词,而是从这个角度‘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
: 妇女是否可以改嫁,姑且不论,至少这个言论还不至于引起愤慨
: 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为了批判冯道,同样对政治人物在政治上不置一词,而是继续‘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
: ...................
--
FROM 117.1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