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五年(1648 年),摄政王多尔衮告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世祖实录》第四十卷)。
可是,几天之后,多尔衮对于满汉通婚作了进一步规定:凡希望嫁给汉人的满族官员之女需呈明户部,登记户口;希望嫁给满人的汉族官员之女也需报户部登记;非官员家妇女许配满人听其自便,无须报部。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的先不说。首先,在东北屠摋掠夺的时候,辽民是禁止缠足的。关内圈地,追逃人的时候,抢来的包衣人口也是禁止缠足的。你能说满清解放汉人么?
: 其次,旗民不通婚,在史版谈论很深入,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个别时期政策。顺治曾经下旨估计旗民通婚。所谓证据,大部分是禁止抢掠民女为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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