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危言,被孙文推崇备至,总不至于是返洞文人满人走狗造谣吧?
我朝崇德三年七月,奉谕旨有效他国。裹足者重治其罪。顺治二年禁裹足,康熙三年又禁裹足。七年七月礼部题为恭请酌复旧章,以昭政。典事,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疏内开。顺治十八年以前,民间之女子未禁裹足。 康熙三年遵奉上谕下,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该部议覆等。因于本年正月内臣部题定。 元年以后所生之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民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 查立法太严,牵连无辜,以为无关紧要事,竟中止第,使当时禁不过急,持之以恒,则今日已可永除此陋习也。
【 在 blacktiger18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发表的文章很奇怪,上个月我查过,明确说没有禁止缠足的旨意,只查到禁止满族姑
: 娘缠足的,但今天查说有,但是问各种AI,都给不出具体的原文,一问原文就是“清代
: 及后世史料记载”,不知道来源是不是被污染了,不敢保证真实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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