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的确没有“不能用明火”,而是有个状语“在满足特定消防安全条件下”,明白了吧?
这个条件,不同地区的要求严格程度不同吧?尤其是首都,不用查都能猜到比长沙要严格。(如果出了问题,比如着了,甚至造成伤亡了,在首都和在长沙,负面影响不是一个量级的。)再加上逐级加码导致实际执行过程中偏严格的可能性,会不会是在北京的商场里使用明火的条件高到让商家承受不起?从而约定俗成?也未可知。
【 在 oney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长沙商场里的连锁平价家常菜馆,
: 绿草地、彭耕记、大碗先生这些,
: 人均不过几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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