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理解是女方没有解剖学知识或者没啥人体方面的知识吧,所以进刀的地方并不是冲着心脏的或者说没有冲着心脏的故意,如果冲着心脏就是杀人了;只是由于力度才下行到了心脏血管等等。这个力度体现了她的愤怒和恨意。所以才是故意伤害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理解不是这个意思,我读那句话的感觉是,判决书是认定了女的是朝着男的心脏用力扎下去,这个朝着特定位置用力捅刺被推断成了意图体现,从而那不是扭打失手,而就是要捅刺心脏,相应驳回了过失维持了故意。
: 以及这个意图没有被认定为是要杀,认定了是基于家务琐事的争吵,于是没有证据表明女的就是想杀男的,相应不明情况下会从轻,于是那个意图认定成了要伤害,伤害比杀轻。
: 至于那个自首从轻是表现在刑期上还是还是伤害vs杀上不确定,我理解自首不能改变行为定性,那么可能是只表现在刑期上。。
: ...................
--
FROM 123.12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