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是恃强凌弱的逻辑。不考虑主动施暴者无理在先,要求受害人讲道理,要准确判断对方过去的伤害程度和未来的危险性,谨慎采取“合适”的行为。
面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殴打自己家人的人,要求受害人和他打交道时守规矩,但却不保证出现不利后果谁来承担。
这就是一个权责不相应的规则。弱者被限制权利,但承担无限风险。制定规则的人,死道友不死贫道,不对自己观点造成的危害负责任。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必须要能够证明只有那么做才可以活”,那很多正当防卫都不存在了。
:
: 典型的就是那个中学生被很多个人多次围殴,后来自己带着刀把对方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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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就是那个一审法官的思路:“你为什么要带刀”、“你被打了那么多次都没死,说明你没有生命危险嘛”
: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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