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就是你对他的行为不可以明显超过他对你的实施,也就是不能打一巴掌砍下来一只手更不可以砍死他,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生命正在遭受严重威胁,这条往往只适用于对方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所以在某些犯罪实施过程中受害人反杀他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甚至包括追击式反杀,也就是特殊情况下哪怕侵害已经停止人仍然可以弄死他,原因是有证据表明这个人只是暂时停止而非实际放弃。但现实生活中这条会非常磨人,并不是说一句就能脱身的。
你把预防及追击式的防卫放大到所有人本身就是违反法条定义的,因为你把脑补的侵害可能直接脑补成了一定会继续发生。
至于持刀警告,女的那个持刀的行为是攻击性的,很少有人会仅仅为了警告就采用握刀提起的动作,一般是采用平握于胸前的姿势,这个姿势的防卫色彩明显。当然电光火石之间人未必有那么多动作选择上的思虑,提刀扬起向下插刺可能只是基于本能的迅速反应,那么我们国家相比较西方更加重结果轻意愿,判决上自然而然会更加不利于加害人,于是表现为从捅刺的力度以及位置会说明伤害意图明显,坐实了故意伤害且主观故意伤害。
至于合理不合理,合理与否基于立场,如果觉得家暴是严重罪行从而只要一方打人了另一方就可以无限反击,那么自然会认为我国的判决是不合理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叫对等?女方持刀警告施暴者不要靠近,对不对等?施暴者继续扑上来攻击,此时女方如何做才对等?A、扔掉刀等着被打。B、把刀递给对方让他捅自己。C、拿着刀但尽力避免伤到对方,直到对方夺刀来捅自己。
: 如果女方先被打伤、打死,她还有机会对等防卫吗?你这就是偏向施暴者,我打你一耳光,你只换一耳光,等我打第二下,你再打第二下,等我拿到扎你,你再找刀还击?被打的不是永远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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