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书及公开卷宗未记载任何验伤报告、家暴史或伤情证据,多名证人(包括死者弟弟、行凶者妹妹、室友)证实夫妻“关系较好”,偶有琐事争吵。
法医鉴定确认死者张勃被水果刀斜向右下刺入胸腔8厘米,切破主动脉根部,创角“上钝下锐”,符合主动攻击特征,排除正当防卫或反抗致死。
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没有材料支撑的所有声称、号称、主观说辞均未经过举证质证,那就
不会在判决书中体现。最终判决书不可能把数次庭审的所有未经证实的都写进去。若其身体确有损伤(如被制服时反抗、自伤或正当防卫所致),司法机关可依职权对其伤情进行鉴定,作为案件事实或责任认定(如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精神状态等)的参考。
说回本案,赵晓红称“遭家暴反抗失手杀人”,但一审、二审均未采信该说法,因无报警记录、病历、伤痕照片或证人佐证,法院明确认定为因琐事争执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尽管我们网友也不是当初庭审全流程的参与者,但是在法庭判决两审都不采信其遭受家暴的说法下,那就是无伤可验了。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我也感觉奇怪,比如女方说她被打了,但也没提女方的验伤情况。
: 不过有人说,二审一般只是复核一审,判决书会写的比较简单。
: 一审判决书回更详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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