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伤情只证明死因,“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都可以捅刺致死,不矛盾。事发经过没有目击者,证人只听到事发前关着门吵架的声音,和事发后死者受伤流血,赵晓红拿着刀的现场。“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都会出现这些证据,不能证明或排除“有罪”。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凶器和目击者证词都不是证据
: 只有凶手的话才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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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本案赵的口供就是唯一定罪的证据,其它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案发经过。但赵的口供明显属于防卫情节。而且仅凭口供也不能定罪。本案其实证据不足,只能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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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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