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唬对方,对方不顾警告继续扑上来打人,就构成防卫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你让被打的收手,怎么不让施暴者收手?女的面对男的,不用武器如何成功阻止继续施暴?没办法就应该一直被打,打死再说?
【 在 jimmy2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拿起刀或许是自卫是吓唬对方,但不留余地的捅向对方心脏就远远超过这个界限了,最后关头绝大数人可能收手。面对面杀人对普通人是有很高的心理门槛的,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被判死刑的罪犯,让看帖的各位去执行这个死刑,有几个能做到毫不犹豫,毫无心理负担?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说白了,就是如果一个壮汉殴打你,没有拿刀,就是拳打脚踢。
: 你身边刚好有一把刀,你觉得你会不会拿起刀来反抗,以及,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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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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