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12里有赵晓红单方面描述的冲突过程,没有对证,只能按常理还原。
"她躺下休息。22时许,张勃说床没有支好,叫她下来重新支床,床支过后,她又躺下,张说床还没支好,让她从床上下来,她不下来,张就拉她,她还不下来,****张就用拳头打她头,后两人就厮扯开了****。张强行把她拉下床"
这里面的张打她的头估计是她加的,合理的应该是张强行把她拉下床,过程中她打张。
下床后,她应该不停打张,然后张开始还手。
男人只要开始还手,女人很难有胜算,就吃了亏,所谓“被打急了”。
平时一点亏不吃,吃了大亏马上就怒了,去拿武器把吃的亏全找回来。
她说的向卫生间跑很可能是要去厨房拿刀,是同一方向。
到客厅看到有刀,拿上就回去了。
张这个时候出了门口,赵趁他不备上去就是一刀。
从捅的位置力度看,赵就是要捅死张发泄愤怒。
而且,从她决定用刀打赢回来,就只能是捅死了。要只是捅伤,要是被张抢到刀,自己的小命就不好说了。
这是为啥她捅完之后一定要使劲把刀拔出来,把刀始终握在自己手里,需要的话会再补刀。
12、上诉人赵晓红供述,2009年4月15日19时许,她躺下休息。22时许,张勃说床没有支好,叫她下来重新支床,床支过后,她又躺下,张说床还没支好,让她从床上下来,她不下来,张就拉她,她还不下来,张就用拳头打她头,后两人就厮扯开了。张强行把她拉下床,用脚踢她后腰,她被打急了,就向卫生间跑,当她跑到客厅的餐桌旁时,看见餐桌上放着平时用的水果刀,就拿起水果刀指向张勃,张向她扑,她下意识挥了一下,刀子就扎进了张勃的胸部,她抽出刀子,看见张的胸部流血了,她就吓晕过去了。后同租一套房子的吕卫兵过来,她叫吕打“110”报警并打“120”急救电话,吕说已打过了。过了一会儿,警察就来了,她说人是她捅死的,警察就把她带走了。她和张勃于2006年结婚,婚后感情还可以,平时因琐事吵过架。
【 在 foxsf 的大作中提到: 】
: 证据2透露一个细节,赵晓红平时不干家务。
: 这说明,赵晓红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平是一定是多占便宜少吃亏。长期被家暴那是完全没有可能性。
: 平时强势不吃亏,才会吃亏后大怒起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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