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型图,不知道几个门的位置。在杂物间门口未必不接近别的门。一张双ren床那么大的血泊,放在老房子客厅,估计接近所有的门。
【 在 cybereag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捅人发生在卫生间或者卫生间门口”这句被告陈述里根本没有
: 从头到尾都只有你在说
: 你能别再自己瞎编剧情了吗?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那判决书应该明确说明,被告的这段陈述法院不采信,理由是你说的这些。而不是引用完了什么都不说。
: : 引用完啥都不说,甚至还加一句“上述证据,本院予以确认”,给人的感觉就是法院默认了被告这个说法。而被告这个说法是:被告被追打逃跑向卫生间, 餐桌在客厅西侧、卫生间也在客厅西侧,被告拿刀抵抗、男的扑上来,捅人发生在卫生间或者卫生间门口。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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