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观点是,必须生命受到威胁才能拿刀反抗,而且逃跑必须方向是对的,否则就是有杀死对方的故意。
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殴打你(不一定是想杀你哦),你躲到旁边了。然后他跟上来准备接着殴打你,这时你发现旁边桌上有一把刀,你会不会拿起来?
你拿刀举着威胁他“别过来”,结果对方扑过来了,你就刺了过去。你认为你是否有杀死或者重伤对方的恶意?
至少在我看来,主观恶意不深,更符合过失杀人,而不太符合西方语境的谋杀。
【 在 stmiles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主口供自己都说了,,被打急了,往卫生间跑。。 我觉得是去抄家伙来打架罢了。。
: 你以为是逃命?完全没有到逃命的地步啊。。
: 最主要还是刚好看到了把刀就拿起来对男方下手了。。
: ...................
--
FROM 123.12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