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看结果吧,比如如果男的拿拳头打她头给她打死了,那么男的因为使用的是打头这种有伤害性的行为是打不下来过失的,会有点类似拿了刀或者砖头啥的结果人死了也是打不下来过失的,这时候和想不想没关系,说打头和拿刀的行为都会被列为危险行为,所以既不可能是意外也不会是过失。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正判决书引用的被告说法是“张就用拳头打她头”、“用脚踢她后腰”,
: 那么被打的是不是应该认为没受到生命威胁,赤手空拳去抵挡?
: 当然这个说法是不是采信是一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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