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的唯一证据是“” 口供,有凶 器,尸 检,指纹,血液鉴定,你 狗屁都“” 不懂。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qj案有特殊性,发达国家都是降低证据标准的。但故意伤害罪很标准,需要排除合理怀疑。何况本案唯一的证据就是赵晓红口供,她自己承认人是她杀的,整个案发过程法庭都是采信的她的说法,却在判决时没有提及赵反复陈述的家暴情节,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而且是“仅凭口供定罪”。
:
: 赵应该很惊慌和自责,按照她法盲的认知上来就承认杀人,但认为自己是无意识挥刀,并不是主观要丈夫死,所以一审辩护的过失杀人而非正当防卫。结果法医验伤用力很深,排除了过失,就变成故意伤害了。“故意防卫”也可以用力捅刺,但防卫者并不能控制,也没有义务控制不伤害打自己的人。所以死亡后果责任在攻击者冲向持刀防卫的人,防卫者是无罪的。
:
: 瞎jb判的案子太多了,古代社会。
:
--发自 ismth(丝滑版)
--
FROM 39.14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