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我说了,即使缴费金额完全一样,也是不一样,因为两个人的实缴起点不一样从而导致俩人的应缴年限不一样,于是一个人的应缴是30年,另一个人的应缴是15年,这是北京的应缴年限定义决定的。
很多人把公式里的应缴年限理解成实缴年限了,也就是想当然的以为人有工作才应当缴纳社保,但真相是人只要开始交了,那么将默认就应该一直交,除非正式领取失业金,但即使领取失业金期间,非整年的同样是应缴年。
【 在 deadly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例子里2个人交的都是15年,但是缴费金额肯定不一样呀,因为越往后交费基数越高。所以后面交的那个人退休金高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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