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背景
- 1994年10月1日结婚,婚后感情差、经常吵架
- 1995年2月27日,姚某某回娘家分居,并提出离婚
- 村委会调解,因彩礼退还数额争执,未达成一致
2.
案发当晚(1995.5.2)
- 晚8点:白俊峰到姚家要彩礼,约定次日找中间人协商
- 晚9点:白俊峰再次返回姚家,要留宿
- 姚某某拒绝、准备穿衣离开,被白俊峰按倒
- 白俊峰:
- 骑在姚身上,扒其裤子
- 用剪刀剪断姚的内
- 姚反抗,被白抢下剪刀
- 强行发生第一次杏关系
- 姚父报案,村治保主任赶到:
- 窗外咳嗽示意,白俊峰喊:“我们两口子正办事呢!谁愿意看就进屋来看!”
- 治保主任进屋让其结束,给姚松绑后离开
- 治保主任走后,白俊峰:
- 再次将姚捺倒、用裤带绑住双手
- 第二次强行发生杏关系
3.
后果
- 整个xx长达5小时
- 姚某某抽搐昏迷,阴导撕裂,送医抢救。
【 在 iamg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着大多数人还是支持东北这个判决的家庭纠纷不应该刑罚化--发自 ism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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