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中西医,吃一种药对一种病有改善效果,就说这药对这人这病有效果;如果对一百个人都有效果,说明这药对这一百个人有效果。那就可以假设,这药对这病有显著疗效。如果在继续治病过程中,发现这药对某一族群失效了,这时才是重新考虑引入新因素重新考虑药效的时候。
中医持续检验疗效,没有遇到治愈率严重下降的情况,凭什么不能讲某药治某病显著有效?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在打滚和一直回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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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论点不是中医治疗新冠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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