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介绍细节都能推测,戴翡翠的人自己全责,所以拉杠铃无责任。
为啥呢?很明显,拉杠铃的是先到并且正在健身中,可以确认是他肯定在健身房指定地点健身。
戴翡翠的人正常应该先去衣帽间换健身服出来,既然能戴翡翠出来,要不是来找人不是健身,要么没有按一般常识摘掉所有健身可能受伤、损耗的物品就跑去装样子健身了,不是自己全责还能赖人家?
【 在 three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人在健身房拉杠铃,另一人走过,结果把翡翠碰碎了。
: 结果法院判拉杠铃的无责,民事赔偿的要点是过错。吃饭溅油点是很正常的,你穿一非正常的冲锋衣,应该自己做到保护工作,穿没穿就餐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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