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我会赔,但也就几百了事。要是坚持要两千,闹的全校皆知,看谁丢人。
问题的关键在于,同样一件事,为什么他穿两千的衣服就要赔两千,他要是穿个20万的貂呢?法律应该设置一个符合公众认知的赔偿上限,剩下的超越合理范围的属于奢侈消费的部分应该风险自担。
就像是在路上碰上别人的车,为什么豪车比别的车要多赔那么多,一样的不公平。
再说,衣服弄脏属于正常损耗,舍不得就别穿。无论20 两千还是两万的衣服,都会发生的事,并不会根据衣服的价格而变化。衣服超额的价值跟这方面的属性毫无关系,凭什么承担这部分责任。
【 在 Iamalucky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看看大家是闷声就赔了呢,还是选择其他方式
:
: 豆包的回复是
: 新买 2000 元衣服被泼辣椒油且洗不掉,按法律与实务,你可主张全额或接近全额赔偿(1600–2000 元),协商时先按原价要,再适度让步。
: 一、法律依据(你完全占理)
: 《民法典》第 1165 条:因过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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