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
东西抢到了并且开始逃离,这就代表抢劫这个行为结束
抢劫犯逃离,受害人或其他群众追击是抓捕行为阶段
抓捕阶段,如犯罪分子实施暴力对抗,人身伤害,那是新一段犯罪的开始,不应该归属抢劫犯罪阶段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定义的是什么算犯罪结束吧,你认为抢劫犯罪结束是东西抢到了并且开始逃离,这就代表抢劫这个行为结束,后面逃离是逃离的动作,和前面的抢劫算是两个段落,对吧?
: 不过我听课里面说的,如果被害人追过去,这时候视为犯罪行为还在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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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MZFFL FROM 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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