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让我想起来我上学的时候一个类似的
一个同学穿了件新买的李宁运动服,当时好像三四百吧,90年代已经是很贵的价格了。
上体育课的时候追逐打闹,不小心被撕破了。这孩子本来也没当回事,也没追究追逐打闹的同学。
但是老师知道后不干了,因为穿李宁运动服的那个同学父母是当地的某局局长,老师自作主张让追逐打闹的同学把家长找来,让人家赔偿。
那个肇事的同学父母是卖菜的,虽然不太富裕但是也不至于拿不出这点钱。只是他们也觉得委屈,说一件衣服而已,再说只是开线了缝一下就行了,至于赔偿新的吗?但是那个老师不依不饶,拿什么损坏他人物品要赔偿,什么品行、道德来说事。
这个孩子的父母气不过,当场甩下300多块钱。但是要求老师把衣服给他们,相当于他们买了。老师也照做了。
结果呢,这对父母把这件撕破的衣服,就挂在自己的菜摊上,有人问你卖菜的挂件衣服干什么,他们就说这是某某局长儿子的衣服坏了,老师让我们赔的。而且故意在学校附近摆摊卖菜,那个老师、同学每次经过都能看的见,脸色那叫一个难看。后来那个同学回家跟父母说了,父母都是做官的要脸的人,让秘书出面找这对父母不要闹了,还买了很多礼品。但是人家不依不饶,把老师说过的原话复述了一遍。
最后找到了校长,校长把老师骂了一顿,让她去给道歉。然后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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