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前面不是说有急诊的用药数据吗?如果你开过急诊发票,他们有没有对应存根也对你取急诊的用药数据没影响。大婶!
现在你诉讼的目标是用药数据,急诊的已经有了,与发票存根是否保存无关,除非医院不承认急诊这段经历。
现在你更改为病程记录,一审法院就会根据你的医疗事故诉求按病程记录找专家论证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如今结果就是没有因果关系。
至于你提出的医院拒绝承认曾经住院从而推测医院故意隐瞒住院期医疗事故,这种是推测,个人觉得要另外发起一个新的诉讼并以这个推测为诉讼目标。
【 在 PPLLA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门急诊发票他们都查不到底啊,姐姐!!!你看下病程记录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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